1. 食品安全资料,办奶茶店食品安全证需要什么资料?
开奶茶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三个,这三个证件分别是:《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健康证》。1、《营业执照》的办理,只需要带着身份证去当地的工商局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办理,完全免费。领取时间:自办理期起,大概5个工作日发放。
2、《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的办理,是奶茶店负责人需要办理的,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即可,或者网上、电话也都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学习大概2天时间,具体地址看商家的便利性安排,一般开卷考试,培训费用大概在300元不等。领取时间:自办理期起,大概5个工作日发放。3、《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这个证件的办理地点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准备材料:
a、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现场核查登记表
b、2份以上的店面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设施、卫生设施、通风设施、水电设施等平面图纸
c、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证件、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d、《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e、房管所出具的有效的盖章的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或者场所使用证明原件
f、餐饮管理人员《食品健康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2. 永辉超市食品安全法培训资料?
答:永辉超市依据食品安全法培训的资料:
一,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每条规定进行学习并作好笔记。
三,主要培训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标识标签是否规范,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失效的时间,生熟食品保存方法等。
3. 食品许可证到期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食品证到期了的办换证资料:
1、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需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张;
3、需要本人照片二张;
4、需要场地证明复印件一份;
6、需要自己及从业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一份;
7、需要照片。
4.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要哪些资料?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2、有个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证明文件(营业执照/QS证书/卫生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文件; 5、加工生产线、HACCP认证和班次的详细信息; 6、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加工或服务工艺流程图、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7、生产、加工或服务过程中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提供加盖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8、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认证机构要求、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9、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和自我声明; 10、生产、加工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11、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图。
5. 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填写和递交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报告,如《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主要生产设备清单等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材料。
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5、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7.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安全宣传内容包括:购买食物前查看生产厂家、配料表、保质期、营养成分等,不购买三无产品;打开食品时先检查再食用;不在街头无餐饮证的小摊购买食品;吃饭前应该洗手,掉到地上的食品不要再食用等1。此外,还有一些宣传口号,如“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等2。同时,也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