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2019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五条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申请人申请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由申请人按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审查。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 保健食品可以在超市销售吗?
是的,保健食品可以在超市销售。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或者其他类似功能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超市作为零售渠道,可以提供方便的购买环境和广泛的消费者群体,因此很多超市都会销售各类保健食品。
消费者可以在超市购买到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满足自身的营养需求和健康管理需求。当然,在购买保健食品时,消费者也应该注意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遵循适量食用的原则,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跨境电商进口保健食品的规定?
跨境电商流程按照一般贸易流程进口保健食品,参考流程: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保健品、食品的经营业务,除了一般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注册等手续外,还需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增加进口食品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办理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等。如需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一: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二:清关前资料准备:
(一) 中文标签备案中国进口食品、饮料经销商根据中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准备下列申报文件后,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后申办:(可委托进出口代理申办)备案中文标签所需的资料:
1、标签检验监管备案表(申请书);
2、原外文标签样图片(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3、原外文标签翻译件(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4、中文商标设计样张(前和后的标签资料);
5、食品、饮料的原产地证明;
6、中国经销商营业执照、电话号码;
7、外国生产商公司名称;
8、食品、饮料的样品(一般各3~5包/瓶;有时按需要会多抽取几包/瓶);
9、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进口食品、饮料报关报检所需资料如下:
1, 代理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各一式三份;
2, 中文标签及原标签电子版。原标签翻译件。(或中文标签预备案证明书);
3, 出口国官方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健康证);
4, 出口国官方产地证;
5, 厂家成分分析说明;
6, 熏蒸证/无木质包装声明;
7, 海运/空运提单;
8, 其它各口岸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单证。
4. 有没有什么合法的办法可以惩治卖假保健品的人?
一、食品、药品监对生产厂家,检测产品有何益、害处,控制厂家乱生产,规定产品每个县镇只能设一个点,且不准诱导老人购买,发现违规销售,则重罚之后再取缔。
二、加强打击传销活动,对传销人员诱骗消费者五仠元以上刑事拘留,万元以上定罪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上缴财政。
只要下狠心,没有治不了的人和事。
5.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不再开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样品封样工作;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后,受理保健食品备案申请。
6.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什么单位依照食品安全法制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制定。
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制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本法制定。
7. 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
1 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备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2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同时还需要提供保健食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3 除了上述证明材料外,商家还需要了解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保健食品的适用人群、功效、副作用等信息,以便于向顾客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提高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