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企业法,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土地承包合同法,财务审核审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的涉农惠农和减轻农民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三、依法审计本区域内离任和任期的财务审计。
四、依法鉴证本区域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并存档管理。
五、严格审核大额支出和大额借款的审批程序并及时监督大额借款的按期归还。
六、积极宣传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七、严格执行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的审批程序和事后监督工作。
八、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工作。
九、做好农村的“三资”管理工作。
十、认真做好财务公布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做好信访工作和违法违纪案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十二、认真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报表工作。
十三、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2. 县事业编普通人员可以不当乡镇站长?
关于这个问题,公子想抛开理论从实操的角度来回答,也就是在假定理论可以的条件下,从实操层面来分析是否可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否具备任职副科的能力?副科级别放到乡镇,应该是属于副乡/镇长这个级别。从一个县的角度来说,每个乡镇大概管理着10个以上的的村子。所以,如果把一个县看成一个公司,那么镇长/副镇长就相当于是中层管理。
再看县事业编普通人员,放到公司来说就是普通员工,准确的来说就是具备晋升的普通员工。
一名普通员工想要直接晋升成中层管理岗,大家什么感觉?
我想大家第一反应应该和公子是一样的,就是:持怀疑的态度。因为中层管理也好,副科也好,对一个人的能力要求绝对会比普通员工要高,甚至不止高一点,那么题主是否又具备了这样的能力呢?
二、是否具备被提拔的资源?在一家普通的股份制公司想要被提拔,尚且需要有资源。这里指的资源主要是人脉资源,主要体现在两点:高层管理者的赏识和同事们的认可。
同样的,放到乡镇换届上同样适用,或者更为适用。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电视中,我们看到,往往在乡镇上层有人,同时又有人脉资源的人,更容易竞选成功。所以,题主想要被提副科,一定要问问自己这个问题,否则就是当了炮灰,且还有可能不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
三、以上两者都具备了,自己又是否喜欢并适合?如果具备了以上提到的条件和人脉资源,接下来题主需要思考的就是自己是否喜欢并且适合这个岗位。
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生活的环境也不一样,造成了喜欢和适合的东西不一样。比如有些人由于从小家里经商,极具经商头脑,但并不一定适合为官;也有些人能够钻研自己的专长,并且能成为专家,但就是不适合带兵打招(成为管理者)等等。
同样,题主也要综合自己的喜好和性格特点来考虑,自己是否喜欢并且擅长做副科。副科的职位高,后续的发展空间更大是没错,但是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压力也一样大。但事业编普通人员就不一样,只需要做好自己手头的工作就可以。
所以,题主一定不要只看到表面,更重要的是问好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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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业编制退休后返聘回原单位继续担任原职务和工会主席?
这是个伪命题,问题不成立。
事业单位的行政职务和工会主席都属于行政职务,都是上一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工会主席是经过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产生的。男性满58岁,女性满53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两年,不够一个聘期(四年)都不在聘任担任行政职务。
退休以后你就不在交工会费,所以就不是工会会员了,工会的福利和你也无关了,返聘担任工会主席更是无从谈起吧。所以根本不可能,不可能。
事业单位基本上不会返聘退休人员担任原行政职务和工会主席。
有退休以后返聘的行政人员,一般都是做顾问,基本就是闲职,挂个名而已。给你一个办公室,没事的时候可以去办公楼转转,去办公室坐坐,关心一下集体实务,也可以参加一下集体活动,但很少有人去打扰你了。
4. 企业占用农民土地怎么处理?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是企业占用农民土地怎么处理?注意什么?
一、首先注意的问题是:1、企业是否具备征用土地的权利。占用耕地需要政府批准,查看对方是否具有相关手续、证件是否齐全。
2、了解相关政策:《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二、掌握了相关信息后,如何处理?
1、如果对方违法征地,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2、要求对方赔偿。经双方签订协议进行合理赔偿。
3、通过当地政府的人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4、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 在乡镇集体企业工作28年后离职?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在乡镇企业工作28年以后离职没给我给交养老保险,如今五六年都过去了,还能讨要到吗?如果说你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已经五六年了,那么基本上是很难讨要到了,因为就算是申请劳动仲裁,就算是申请劳动监察举报,那么它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大概是在两年之内才可以去申请这样的一个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过了这样的时间,那么相关的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说在法律上面也是有一个时效性的问题,那么你没有及时的去申请这个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够放弃这20多年以来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年限了,那么从现在开始你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我认为还是来得及的,因为缴纳一份养老保险,将来就可以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你一直不交纳养老保险,那么将来是享受不到养老金待遇的。
所以无论现在是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年龄,那么首先应该去考虑自身去交纳一份养老保险,如果说你的年龄确实偏大,非常接近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话,那么可以去购买一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终在60岁以后也是可以获得一份最基本的收入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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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事业编制考上公务员怎么提拔?
事业单位转公务员六种途径如下:
一、被提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干部管理体系的人员,都是在国家干部后备力量选拔的范围之内。在满足一定任职条件后,可以被提拔到行政机关任副科级以上领导。
二、调任调任这种方式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在公务员法中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三、被选任到机关任职被选任到机关任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大部分是已经达到一定行政级别。在组织提名前提下,经过法定选任程序成为机关领导,从而实现从事业向公务员身份的转变。
四、公开选拔公开选拔这种方式主要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选拔考核干部,到机关单位任职工作。公开选拔这种形式在2006年之前较为普遍,目前并不多见,我们不多展开介绍。
五、公开遴选虽然公务员遴选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事业人员的,但是细心的同志可能会发现,在有些地方,公务员遴选的范围是包含工作5年以上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7. 乡镇企业拆迁赔偿有什么标准?
不同于个人的拆迁,乡镇企业在拆迁赔偿中是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规定来执行。
乡镇企业拆迁同样面对的是土地和房屋价值补偿这两大块。根据乡镇企业所具有的位置和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经过评估后再进行折价,会根据乡镇企业的特质进行核算,里面包括乡镇企业所属的设备和一些无法恢复的物品等进行估价,然后给予一定的补偿。如造成因拆迁停产或者停业的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其他附属物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得到补偿,如生产资料和办公用品等也会涵盖其中。这些是主要方面。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发现所要进行赔偿的环节很多,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获得一些适当的补偿。尽管如此,乡镇企业在拆迁过程中所面临的损失不是光靠赔偿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其中,就是和个人在拆迁中所遇到的问题不一样,那就是乡镇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所产生的职工安置费用是如何解决的呢?通过了解得知,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以上所说的补偿,每个地方都不同,而且按具体情况所定,所以没有具体的标准,往往通过协商而定。乡镇企业是国家重要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给当地经济繁荣贡献了力量。国家对乡镇企业的关注度一直很高,也给予了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在拆迁问题上,也会根据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而给予公平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