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学生安全公约,乌克兰核保护公约内容?
我国向乌克兰所提供安全保证的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无条件承诺不对作为无核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我国的核战略中本来就有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的内容,在这里又一次得到重申和强调。
二,在乌克兰遭到别国使用核武器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其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这种保证可以视为一种核保护,但这种核保护是防御性的,是有限的,没有特定针对的目标。联合国五常均提供这种核保护,就形成了平衡,建立了一种安全机制,这种机制使乌克兰的国家安全得到了保证,但这种保证并不意味着乌克兰可以有恃无恐,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
2. 乡风文明公约内容?
第一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违背党宗旨和政策的文章,不传播政治谣言,不散布小道消息。
第二条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尊老爱幼,做到家庭和谐,邻里融洽。
第三条 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远离“黄、赌、毒”,远离低级趣味;不浏览或传播邪教组织的网站、网页,不惹是生非,不拉帮结派,不聚众闹事,不打架斗殴。
第四条 自觉服从乡村统一规划。遵循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和拆旧建新先申报待审批同意后再建。不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不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做损害其他村民通风、采光、安全、便利等行为。
第五条 积极支持公益建设。积极践行“大支持大发展”和“支持下都发展就是支持自家发展”,不为一己之私抢种抢建、乱搭乱盖、敲诈勒索、阻扰公益事业施工。
第六条 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严禁一切乱砍滥伐,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杜绝森林火灾。
第七条 维护公共秩序,信守社会公德。按诚实守信要求公平交易,不违规户外摆摊设点,不在公共场所堆放个人杂物,不违规占道停放车辆,不在公共停车位长久放置废弃车辆。
第八条 人人参与美丽家园创建。实行门前垃圾三包,倡导“垃圾不落地下都更美丽”,脏乱杂物、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定位入池,自觉缴纳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费。
第九条 爱护公物。不侵占集体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电视、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若无意损坏公共财物,主动照价赔偿。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私自铺设电线、水管,不跑冒滴漏,投机取巧贪占。
第十条 倡导文明新风尚。自觉杜绝婚丧嫁娶升学迁居生日等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提倡厚养薄葬,遵循殡葬改革要求,骨灰一律放置在骨灰堂不入土安葬。
第十一条 积极履行各种义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义务,防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率先垂范。凡违反本乡规民约的住户,当年度不评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停止享受集体照顾性质的福利。
3. 班级公约5字顺口溜?
以下是一些班级公约的五字顺口溜:
1. 课堂认真听,作业按时交;
2. 课间不喧哗,休息好休息好;
3. 心中有他人,垃圾要入桶;
4. 排队守秩序,课桌椅不乱动;
5. 勤剪指甲勤洗头,皮箱书包整理好;
6. 勤奋好学争分秒,养德成才齐进步。
以上顺口溜仅供参考,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4.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十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广东省改造、治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以及出租屋等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的消防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三小场所”建筑的火灾隐患治理,不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防火设计。
其它既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39-9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总则
3.1为了贯彻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合理治理既有“三小”场所,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保障人身安全,做到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技术先进,制订本标准。
3.2经整改尚不能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三小”场所,其消防安全治理应执行本标准。
3.3.1小档口: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
3.3.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3.3.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4.一般规定
4.1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值班住宿场所严禁设置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
4.2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值班住宿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3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不宜设置在四楼及以上。
4.4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小作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砖墙分隔,开设窗口的应错开设置;车间、仓库与办公室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4.5“三小”场所及附属的值班住宿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不应低于三级。
4.6“三小”场所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
4.7“三小”场所中的疏散门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平时有治安防范要求须锁闭的疏散门应设置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4.8“三小”场所中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
4.9应按照GB50140的规定,在建筑物中配备与使用人员、环境条件和火灾类型相适应的灭火器。
4.10“三小”场所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消防车的通行和灭火救援。
4.11“三小”场所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值班住宿场所和属的集体宿舍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系统。
4.12“三小”场所中宜设置简易式水喷淋装置/系统。
4.13“三小”场所的使用和管理者应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火源和住宿人数,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14“三小”场所附属的集体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及大功率灯具等电气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明火器具。
4.15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
4.16“三小”场所的负责人须签订防火自律公约。
5.防火分隔及防火分区
5.1住宿场所与其它场所之间应采取以下防火分隔措施:
5.1.1当住宿场所、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应分别采取1.50h、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与其它用途场所完全分隔,分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1.2当住宿场所、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墙和0.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用途的部位完全分隔,分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1.3当住宿场所、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设置在二层及二层以下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墙和0.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用途场所完全分隔。
5.2当住宿场所与其他场所共用安全出口或楼梯(间)时,住宿场所与其他场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当住宿场所设置在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时,且安全疏散设施符合第6章的有关规定时,住宿场所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
5.2.2当住宿场所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中时,且安全疏散设施符合第6章的有关规定时,住宿场所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
5.2.3其他场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对于相应使用性质场所的规定。
5.3当住宿场所与其他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相互独立时,住宿场所和其他场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对于相应使用性质场所的有关规定。
5.4住宿场所、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内的隔墙应砌筑至楼板顶部。房间内不应设置供人员住宿的夹层或阁楼。
5.5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5.6附属集体宿舍中的厨房应集中设置,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完全分隔,并应靠外墙布置,且应设置可开启外窗;住宿区域内的房间、储藏室及走道等部位严禁储存、放置和使用燃气钢瓶。存放燃气钢瓶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设施。
5.7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甲级/乙级防火门分隔;住宿部位及二层以上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经营场所应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如有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5.8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应采用砖墙分隔。
5.9电梯井、管道井与住宿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6.安全疏散
6.1除符合本标准6.2、6.3条规定外,住宿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以及出租屋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并应直通室外地面。建筑内的人员疏散及疏散楼梯(间)形式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6.1.1人员可通过住宿区内设置的通向上人平屋顶的出口到达屋面,再通过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借用符合人员疏散要求的疏散楼梯疏散到地面;
6.1.2设置在外墙上符合规范要求的室外疏散楼梯;
6.1.3设置在建筑内部符合规范要求的封闭(防烟)楼梯间。
6.2当住宿场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时,可与其它场所共用室外敞开楼梯,或封闭(防烟)楼梯间:
6.2.1采用室外敞开楼梯;
6.2.2采用封闭(防烟)楼梯间,且楼梯间符合下列要求:
6.2.2.1开向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6.2.2.2楼梯(间)能通至屋顶,或在楼梯(间)上方的屋顶处设有通风口;
6.2.2.3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有关要求;
6.2.2.4建筑层数不超过7层。
6.3当住宿场所符合下列要求时,可与其它用途场所共用安全出口,或敞开楼梯:
6.3.1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每个防火分隔间建筑面积不超过300㎡;或建筑耐火等级为三、四级、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每个防火分隔间建筑内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6.3.2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建筑内的住宿场所与其它用途场所设置有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6.3.3住宿总人数不超过10人。
6.4经营面积超过50㎡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6.5住宿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以及出租屋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以及楼梯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时,应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梯等措施达到规范要求。
6.6住宿场所、出租屋的人员数量应按人均住宿面积2至3㎡核定,每间宿舍住宿人员数不应超过8人。生产车间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逃生出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6.7“三小”场所中的住宿房间应设置阳台或可开启外窗,且不宜在外窗或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开启且便于人员逃生。
6.8“三小”场所中住宿人数超过10人的场所,宜在方便人员逃生的位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下)配备消防救生梯、救生绳等逃生自救设备。
6.9“三小”场所中其它部分的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以及楼梯宽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6.10“三小”场所中超过10人的住宿部分及其疏散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6.11丙类生产性场所必须设置通向平屋顶的封闭梯间或室外楼梯(外通廊式厂房除外),楼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通向平屋顶的门、安全出口门需锁闭的,应采用安全控制与逃生门锁。
6.12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6.13在小作坊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应采用砖墙分隔。
6.14疏散楼梯在首层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7.消防设施
7.1“三小”场所中住宿场所与其它场所共用封闭(防烟)楼梯间时,住宿场所和其它场所应按下列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
7.1.1当“三小”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但不超过1000㎡,且住宿场所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时,住宿场所和其它场所内均应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7.1.2当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时,住宿场所和其它场所内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式水喷淋装置/系统;
7.1.3当“三小”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500㎡时,住宿场所和其它场所内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当任一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其警报声响应能通知到住宿场所。
7.1.4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的紧急逃生出口和疏散楼梯处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及电铃等警报装置。
7.2当“三小”场所中的住宿场所与其它场所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完全分隔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相互独立时,住宿场所和其它场所的消防消防设施设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对于相应使用性质场所的有关规定设置。
7.3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7.4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确无法设置的,必须在每个楼层配置不少于一具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并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7.5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餐厅应设置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 5 3条中学班级公约?
第一条: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全班同学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学习、生活的自觉性,自觉遵守班级纪律,积极参加班级各类文体活动,积极为班级工作出谋划策,为班级争荣誉,以期通过全班同学共同努力,塑造优良的班级风貌,力争创“先进班集体”;
第二条:对于班级规章制度中存在不符合实际的规定可以向班委或者班主任反映,并做出适当的修改;
第三条:作为班级一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公约;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细则
一、纪律
(一)考勤纪律
第一条:所有同学必须按照班级的规定,准时进班参加早自习、晚自习、上课等,迟到3分钟以内的(包括3分钟)负责倒一天垃圾,并负责课间保持教室内的地面清洁,3至10分钟的(包括10分钟)负责倒两天垃圾,并负责课间保持教室内的地面清洁,10分钟以上的,负责倒三天垃圾,并负责课间保持教室内的地面清洁.
第二条:副班长对全班同学每天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班主任;
(二)自习课纪律
第一条:自习课上不得交头接耳讲话,不得看课外书,不得睡觉及其他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若讲话,将会站着,连续读30分钟英语和30分钟语文.
第二条:班委要对自己周围同学的纪律负责,如有同学违反班级纪律,而班干不及时予以制止,将追究班干的责任以及违反纪律的同学的责任;
第三条:如确有问题需与同学交流,可以用传纸条的方式进行,但不得随便讲话;
第四条:自习课中途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导致班级纪律混乱,纪律委要及时给予全班同学提醒,使班级纪律恢复,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同学,班干要及时耐心说服;
(三)上课前纪律
第一条:预备铃响后,全体同学要立即进入班级,做到“快、静、齐”,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第二条:如因特殊情况班级纪律混乱,班长或者副班长要及时提醒大家保持安静,等待任课老师上课;
(四)两操纪律
1. 眼保健操
第一条:做眼保健操时,全班同学要保持安静;
第二条:所有同学必须认真做操,不得讲话或者睁着眼睛做;
2. 广播操
第一条:做操前所有同学先在教室外由体育委员整好队,然后跑步进入操场,行进间要保持队列整齐,队伍安静;
第二条:进入操场后做到“快、静、齐”,在出操中表现不好的同学,要到前排为全班同学做示范;退场时要服从安排,整齐退场.
(五)宿舍纪律
第一条:晚自习结束后,所有同学要尽快回到宿舍,做好熄灯前的准备,就寝铃声响后,本班级宿舍需无条件立即关灯;
第二条:熄灯后,所有同学必须就寝,不得说话,宿舍长要对本寝室的纪律负责;
二、文明礼貌
第一条:上课时,班长喊“起立、敬礼”,全体同学说“老师好”,当老师说“请坐下”后,方可坐下;
第二条:下课时,班长喊“起立、敬礼”.全体同学说“老师再见”,当老师离开教室后,全体同学方可离开教室;
第三条:进入办公室,或者上课时迟到,要喊“报告”,经老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午休期间,小声喊“报告”);
第四条:全班同学在路上遇见老师时都要向老师问好;
三、卫生
第一条:每天的值日生准时参加教室的卫生打扫,完成打扫任务后需经劳动委员或者值日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二条;擦黑板的同学要在早自习前将黑板擦洗干净,凹槽处不得有灰尘,擦讲台、窗台和读书桌的同学要保证讲台、窗台一天清洁;
第三条:值日生在卫生打扫完毕,要将清扫工具放在洁具箱里并摆放整齐;
第四条:凡未参加每天的值日或者大扫除的同学,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同学,劳动委员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该同学将负责一周此项目的打扫工作.
第五条:周一大扫除将成立班级检查小组,由卫生委员任组长,劳动委员、班长、副班长任组员,对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班主任可随机参与检查)
四、学习
第一条: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班级学习纪律,并注意优良学习氛围的形成与保持;
第二条:同学间可以就学习难题进行讨论,也可以向老师请教,但不得相互间抄袭作业,如任课老师反映班级同学作业有抄袭现象,或在考试中作弊,以及成绩下降较快的同学,班主任要找该同学谈话,并督促该同学尽快改正错误或不足;
第三条:课堂上老师提出的问题,如自己知道如何做,要积极发言;
五、班级工作
第一条:班级工作要向全班同学公开,并设立 “班级意见本”;
第二条:班委每两周要集中开一次班委会,总结前两周的班级工作,找出班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比较好的方面,并讨论后两周的工作计划,可以邀请班主任参加,也可以独自召开,每次开会的结果要先向班主任汇报,周一班会课要向全班同学汇报,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第三条:班级同学如对班级工作有疑问,可在班会课上公开提出,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或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工作上产生的问题可以直接写在班级意见本上,周一班会课上集中解决;
第四条:各班委要深入同学,了解同学需要,开展工作要有耐心,有责任感,不得以命令式的语气进行说服工作,不得摆班干架子,不得侵犯同学隐私,不得公报私仇;
第五条:各相关班委也要不定期的向班主任汇报工作,不得随便打同学小报告,关键是耐心说服同学自觉遵守班级纪律,班主任获取班级情况的途径包括学校巡视领导、任课老师、班干、普通同学以及自己发现等多种形式,如有同学违反班级纪律被班主任找谈话,不得与班干结怨,认为是班干打小报告.
六、请假
第一条:如有同学因故要缺席某堂课,须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说明情况;
第二条:若因病或事,需离校,必须,写请假条向班主任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到家后需电话或短信息通知班主任已安全到家,如无家长来接,返校后必须有家长书面回执;
第三条:住校生离校,在得到班主任批准后,还需要通知住宿老师.
七、奖惩
第一条:凡积极参加校、班级各类问题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的同学,在班会课上要给予口头或者物质奖励,并在班级公示;
第二条:学习成绩优秀,模范遵守纪律,期中、期末考试列班级前五名(月考前三名),或进步较为明显的要给予口头及物质奖励,并在班级公示;
第三条:凡不遵守班级纪律的同学要给予一定的“惩罚”,要为班级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6. 一个客船能坐多少人?
看什么级别的客船了,大的可坐上万人,小的也就十数人。
客船是指专门用于运送旅客及其可携带行李和邮件的船舶。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凡载客12人以上的船舶即为客船,无论是否同时载有货物。客船绝大多数定期定线航行,这种客船又称班轮。7. 文明旅游公约怎么写?
文明旅游公约可以这样写: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