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方法,旨在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绩效目标:在预算编制阶段,预算部门需要明确预期的绩效目标。这些目标应当具体、可衡量、相关、有时间限制(SMART原则),以便于跟踪和评估实际绩效。
2. 设定绩效指标:基于绩效目标,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KPIs),用于衡量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产出、效果和效率。绩效指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监测和调整。
3. 预算执行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部门需要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预算目标和绩效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4. 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各级预算部门需要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分析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之间的差距,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5. 反馈与改进: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馈,制定改进措施,优化预算安排,以提高未来预算执行的效果。
6. 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源分配等方面挂钩,激励各级预算部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更好的绩效目标。
7. 持续改进:通过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的不断评估、调整和优化,形成一个持续改进的循环,以实现更高质量的预算绩效管理。
总之,预算绩效管理关注的是财政资源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通过明确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监控预算执行、评价绩效、反馈改进和结果应用等环节,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财政所如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财政是乡镇基层政权的财力保证,它对稳定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重视乡镇财政工作,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法律和财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把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快推进乡镇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现部门细化预算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逐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要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和财政专户管理,堵塞资金管理中的漏洞。通过地方政府规章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和资产核算,避免财政风险,促进乡镇财政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人大监督。一要规范年初预算的监督。督促乡镇政府依法规范预算编制,实行细化预算,增加预算收支的透明度。依法规范乡镇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草案。二要加强调整预算的监督。合理确定适当的预算调整比例,比例内调整由人代会授权主席团审批,报下次人代会确认;超比例调整应召开二次人代会审查批准。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成立财政监督代表小组,通过代表小组组织视察、检查、听取政府工作情况通报等,强化财政监督。四要依法加强对原乡镇的街道财政的监督。街道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应将街道财政并入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中。街道预算作为部门预算一并报人代会审查,会后由财政部门下达街道预算批准书,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街道财政预算的日常监督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
四、搞好队伍建设。适当增加乡镇财政人员编制,为乡镇引进高素质人才创造条件。要切实解决财政所长和总会计的行政编制问题,稳定乡镇财政队伍。同时,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领导和财政干部的培训,加快县、乡镇财政系统的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整体水平。
五、防范财政风险。要抓紧组织乡镇清理往来帐款,制定处理办法;全面清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乡镇“消赤保平”工作,实行综合指标考核制。要合理把握政府举债与财政承受度的关系,防止债务风险。同时,乡镇财政要加强对资产经营公司、工业园区等单位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要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间的财权、事权关系,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转移支付力度,以促进乡镇财政的稳定、协调发展。
3. 财政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财政性资金支出是有严格规定的。
1. 财政性资金要有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每年9月份开始,财政都会布置和预算单位做下一年度的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资本性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经过审批后下达预算批复。
2. 财政性资金有具体的使用规定。预算单位涉及财政拨款的每一笔支出,都要登录财政专网办理用款申请,批准后,才能去银行办理支付,转账业务。
3.财政性资金支出,有必要的审计和监察保障。财政每年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预算单位开展专项审计,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以避免漏洞的发生。
4.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除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外,政府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含有偿)和市、县(区)、乡(镇)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二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三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 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一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二有明确的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 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申请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各项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各项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细化而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名义而实为弥补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实施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八条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和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则上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
第九条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部门应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
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专项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用款计划。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报账资金不能突破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用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没有规定提取管理费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取消项目实施部门下一年度同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格。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专项资金是否制定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条件、资金分配原则等是否明确;二是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在立项时是否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项目论证,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套取专项资金行为;三村庄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四专项资金管理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滞留、缓拨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五会计核算有无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六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全过程,实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对专项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使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重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益。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建档、建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并应签订责任书,具体明确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项目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总额,套取专项资金的;或者虚假配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或者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二导致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重大损失的其他行为。
5. 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部颁布,并于2001年11月3日有效实施。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而制订的。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6. 预算控制有哪几种类型?
预算控制是企业根据预算规定的收入与支出标准检查和监督各个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其作用是保证各种活动或各个部门在充分达成既定目标,实现利润的过程中对经营资源的利用,使费用支出受到严格有效的约束。 按照不同的内容可以将预算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三大类。
1、经营预算是指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本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采购预算、直人工预算、推销及管理费用预算等。其中最基本和最关键的是销售预算,它是销售预测正式的、详细的说明。
2、投资预算是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扩建、改造、更新等,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具体反映在何时进行投资、投资多少、资金从何处取得、何时可获得收益、需要多少时间回收全部投资等。
3、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反映有预计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它主要包括“现金预算”、“预算收益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 现金预算主要反映计划期间预计的现金收支的详细情况。可以知道企业在计划期间需要多少资金,财务主管人就可以预先安排和筹措,以满足资金的需求。 预计收益表是用来综合反映企业在计划期生产经营的财务情况,并作为预计企业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财务预算中最主要的预算表之一。 预计资产负债表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在计划期末那一天预计的财务状况。它的编制需以计划期间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然后根据计划期各项预算的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整。
7. 新公司如何做全面预算管理?
新公司应该首先建立明确的预算目标,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同时,对各部门的预算进行分配和监控,保证预算的执行情况与计划相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健。
此外,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